债权人可以强行夺走债务人的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4-07-13 浏览次数:50
在谈到债权人是否可以强行夺走债务人的财产的问题时,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不能被操纵、被欺负、为所欲为。债务人虽有清偿义务,但其他合法权益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或者对债务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者非法强夺债务人财产的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非法的。
公民之间、公民与有关单位之间发生的问题,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能解决,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而不是每个人、每个单位都做自己想做的事。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和侵犯。
这样的情况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网络上、电视上以及相关报刊上经常看到。有些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或者他们聘请的收债机构或者收债人,到达债权人之后,闯入债务人或者其他债务人的家中,或者公开盗窃他人的财物,并抢走其财物。财产,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合法的权益就是非法的。
受害人可以依法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收债人进行举报、控告,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收债人,重点保护合法权益。实施暴力追债等犯罪行为的,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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