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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与婚姻债务的界限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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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

致债权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夫妻双方约定了债务偿还比例,一般也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对于债权人来说,他有权向配偶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债务。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的配偶偿还债务,而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

例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贷款协议中明确规定,如果约定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债务的履行责任,则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承担债务责任的权利。其配偶共同偿还债务。但是,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只有一名债务人签署,且协议未明确规定由债务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债务人及其配偶仍应当共同承担债务。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用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偿还。”该第三人知情应由债务人及其妻子证明。

3. 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婚后生活,例如证明该贷款用于购买夫妻共有的房屋、婚房的装修、婚礼费用以及夫妻共同使用。购买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债务人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等。

情侣内: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清偿。但非债务一方承担配偶对外债务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该债务可以由夫妻双方清偿:在其他情况下,配偶需要归还债务,这意味着配偶如何分担债务。

1.非债务人的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债务。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下列情形所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债务人单独承担:

A、夫妻双方约定单独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未经夫妻双方同意擅自资助。无赡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的亲友所承担的债务;

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筹集资金从事经济活动,且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

D、双方对各自所承担的债务承担责任。因个人不合理开支而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吸毒、卖淫、赌博、馈赠、招待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离婚诉讼中债务是共同承担的,非债务人的配偶有责任证明该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上的债务是根据债务关系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根据债务责任,债务分为共有债务和连带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连带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债务。即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即使夫妻离婚后,仍由夫妻共同返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

1、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购买这些财产的费用为负债务;

2、因日常生活而产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

4. 配偶一方或双方因医疗和负有法律义务的人的治疗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而产生的债务;

6.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而产生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解释:

法定的医疗费用义务主要是指配偶双方的父母因年老或患病而无法维持生命,配偶一方有“赡养”父亲或妻子的兄弟姐妹的义务,或者失去父母(孙子)。即使妻子借钱给父母看病,丈夫也应该负责偿还债务,而他不应该承担债务,因为公婆不是亲生父母。

因抚养子女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亲生子女、收养子女、经配偶同意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不包括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一方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一方的。与他人通奸所生的孩子,或一方擅自收养的“孩子”。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一般有:经配偶双方同意的赠与、支付非法定赡养费、赡养费以及经配偶双方同意的被抚养人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等所产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同意借钱捐赠给没有监护关系的孤儿等,此类债务如果没有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发生以下情况时,该债务将由配偶一方承担:离婚(但不得与善意的债权人作斗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继承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指定仅将遗产分配给配偶一方,则该遗产属于配偶双方的个人财产。继承产生的债务也是夫妻双方的个人债务。赠与、遗赠等同样适用。更多关注www.Aimmm.cn热门商业 北京讨债公司 北京账款催收公司 北京讨债公司 原创编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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