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写借款文书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44
债务工具是借款人自动向贷款人发行的实现债权的凭证,通常由借款人自愿执行。 ,但是,也有强迫写贷款信的情况,那么强迫别人写贷款信是否属于敲诈勒索罪呢?
相关法律请参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数额如下:识别标准是:
1、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起价1000元至3000元。 ;
2、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起价1万元至3万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内审议决定“”的具体数额标准。在有关地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应当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抢劫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对期限有重大误解的;
(2)合同在订立时明显不公平。
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变更。 。我会取消合同。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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